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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區府河鎮中心學校校車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依據曾都區政府采購計劃下達函“曾財采計[2018]2206號”文件要求,深圳市偉達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隨州分公司受曾都區府河鎮中心學校的委托,對其校車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8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4號》及現行相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決定本項目采取競爭性磋商采購的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競爭性磋商。具體事項如下:
一、項目編號:SZWDSZ2018-05-26;
二、項目名稱:曾都區府河鎮中心學校校車采購項目;
三、采購內容:曾都區府河鎮中心學校根據需要,現采購校車(35座)2輛。校車的技術性能及參數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四、交貨期:合同簽訂后5個日歷天內貨到、交貨驗收完畢,并交付至采購人正常使用。
五、供應商資格與要求:(供應商在領取競爭性磋商文件時須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供如下材料)
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且:
1、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取得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并是符合本項目資格要求的設備制造商或代理商;
2、具有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即三證合一);
3、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
4、供應商所提供的校車須為列入國家工信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的產品;所提供的整車必須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2012年國家質監總局、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專用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和《專用校車學生座椅系統及其車輛固定件的強度》的要求,并提供3C產品證書。確保能夠在采購人當地車輛管理所上牌;
5、響應供應商所投產品的生產廠家須具備有效的質量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體系認證證書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6、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在政府采購和各項經營活動中,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譽,并提供2017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7、須提供近三個月(2018年)繳納稅收證明材料和近三個月(2018年)經社保部門蓋章確認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8、響應供應商應具備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在隨州本地設有專職的售后服務機構(提供售后服務機構名稱、注冊地址),具有專業安裝、調試及維護能力,能提供本次競標產品的備件緊急服務和本地化技術服務;
六、報名及資格預審時間:請于2019年1月2日起至2019年1月 8 日17:30時止,每天8:3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響應供應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其有效身份證件及第五條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到深圳市偉達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隨州分公司(隨州市擂鼓墩大道53號擂鼓墩電力小區二號樓東單元101室)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本次競爭性磋商采購只受理現場報名。
七、領取競爭性磋商文件時間和地點:于2019年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通過資格審查的響應供應商在上述地點,領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八、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2019年1月 18 日下午15:30時整之前將響應文件遞交至深圳市偉達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隨州分公司(隨州市擂鼓墩大道53號擂鼓墩電力小區二號樓東單元101室)。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即為開標時間。響應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時,必須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若為法定代表人的則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其有效身份證明原件。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九、聯系方式:
采購人:曾都區府河鎮中心學校
聯 系 人:嚴先生
電 話:16607227760
采購代理機構:深圳市偉達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隨州市擂鼓墩大道53號擂鼓墩電力小區二號樓東單元101室
聯 系 人:張新
聯系電話:0722-3827819 ,13507283069
深圳市偉達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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